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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之星發布首個電動車充電器標準

2017.06.29 產品能源效率
能源之星(Energy Star)為一自願性標籤,目的為鑑別及推廣節能產品,以降低能源消耗與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能源之星標準目前已適用於包括:家用電子產品、家電產品、辦公室用品、商業用食品設備等9大類共60多項產品。如家用電子產品中,包含:數位媒體播放器、顯示器、機上盒、電話、電視等7項;家電產品則包含:室內空氣淨化器、烘衣機、洗衣機、除濕機、洗碗機及冰箱等8項。

因應近年電動車市場逐漸擴大,美國環保署於2016年12月27日,公告第一版能源之星的電動車充電器標準,內容包括:電動車之充電器在待機至準備充電階段時的耗電上限,說明如下:
階段 標準
待機 PNO_VEHICLE_MAX = 2.6 + PWAKE + PDISPLAY
連接電動車 PPARTIAL_ON_MAX = 2.6 + PWAKE + PDISPLAY
準備充電 PIDLE_MAX = (0.4 x 最大電流) + 2.6 + PWAKE + PDISPLAY
  • PNO_VEHICLE_MAX:待機階段時最大電量限制
  • PPARTIAL_ON_MAX:連接並偵測到電動車時之最大電量限制
  • PIDLE_MAX:準備充電階段時之最大電量限制
  • PWAKE:在測試期間利用網路連接啟動時過剩之電量
  • PDISPLAY:在測試期間使用高解析度顯示時過剩之電量

透過新標準的實施包括:待機、連接電動車、準備充電等各階段之耗電上限訂定,將可大幅減少充電器的耗電量。美國環保署指出,獲證的充電器每年可節省的電費達1,700萬美元以上,且減少超過12.7萬噸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相當於2.6萬輛汽車的排放量。

根據國際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2015年美國市場售出約114,000部電動車,估計同年約有122,000部第一級及第二級充電器付運到美國,預測到2020年將增加至約120萬部。第一級充電器可以使用標準家庭式120伏特之插座,而第二級充電器則必須使用240伏特電力的插座,且為電動車充電的速度較第一級充電器快二至三倍。2款充電器皆適用新發布的能源之星標準。

此外,國內廠商針對新產品需申請能源之星標章時,宜留意首次加入能源之星計畫的生產商須先呈交夥伴協議書,並履行夥伴承諾事項,才可以為產品申請能源之星的標籤;而已參與計畫的夥伴則透過電郵提出產品申請新的能源之星標章需求即可,並經美國環保署(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US EPA)認可的認證機構進行認證。經認證後,始得貼示標籤並對外宣傳為能源之星產品。當產品符合各項認證之規定後,將向美國環保署呈交產品資料及公告於能源之星網站內。

電動車充電器標準詳細之內容請參考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