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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德哥爾摩環境研究所指出環境相關SDGs可促進其他目標發展

2019.12.20 永續發展
自2018年起,斯德哥爾摩環境研究所(The Stockholm Environment Institute, SEI)與歐洲環境署(European Environment Agency, EEA)開始共同進行研究,目的為鑑別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中關鍵的相互作用,其中有幾項特定指標是可用來推動其餘大多數指標的因子,而這些相互作用可能與歐盟的環境決策者特別相關。
分析著重於環境永續發展目標與其他目標之間的相互作用,透過協同作用方法的分析去評估各項目之間的協同潛力,再根據目標的協同潛力對各目標進行排名,這個研究主要是希望可以促進「2030年議程」的進展。
該研究發現8個與環境有關的目標分別為:
1.SDG 12.2:在西元2030年以前,實現自然資源的永續管理以及有效率的使用
2.SDG 12.4:在西元2020年以前,依據議定的國際架構,在化學藥品與廢棄物的生命週期中,以符合環保的方式妥善管理化學藥品與廢棄物,大幅減少他們釋放到空氣、水與土壤中,以減少他們對人類健康與環境的不利影響
3.SDG 13.2:將氣候變遷措施納入國家政策、策略與規劃之中
4.SDG 13.1:強化所有國家對天災與氣候有關風險的災後復原能力與調適適應能力
5.SDG 14.2:在西元2020年以前,以可永續的方式管理及保護海洋與海岸生態,避免重大的不利影響,作法包括強健他們的災後復原能力,並採取復原動作,以實現健康又具有生產力的海洋
6.SDG 14.4:在西元2020年以前,有效監管採收,消除過度漁撈,以及非法的、未報告的、未受監管的、或毀滅性魚撈作法,並實施科學管理計畫,在最短的時間內,將魚量恢復到依據它們的生物特性可產生最大永續發展的魚量
7.SDG 15.1:在西元2020年以前,依照在國際協定下的義務,保護、恢復及永續使用領地與內陸淡水生態系統與他們的服務,尤其是森林、沼澤、山脈與旱地
8.SDG 15.5:採取緊急且重要的行動減少自然棲息地的破壞,終止生物多樣性的喪失,在西元2020年以前,保護及預防瀕危物種的絕種
在確定總體上具有較高協同潛力的目標和指標的優先次序時,政策制定者需要瞭解指標之間仍然會有一些負面的相互作用,並要考慮潛在的權衡取捨。但是分析結果發現,在發展目標12.4和目標13.1的情況下,這種負面聯繫很少見,因此優先考慮它們是產生重大協同作用的低風險策略。
根據「2030年永續發展議程(2030 Agenda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永續發展目標是不可分割且彼此間互相聯繫,是在經濟成長、社會進步與環境保護三個面向中取得適當平衡的指標;對於大多數決策者來說,要考慮完成可持續發展目標中所有169個細項目標是一項艱鉅的任務,為如期實現「2030年永續發展議程」,永續發展目標的相互聯繫和綜合性質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