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歐盟的碳邊境稅有效和公平
2022.03.16 永續發展
- 為了有效減少歐盟整體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以及避免因過度嚴格的減碳政策而導致的碳洩露(carbon leakage)風險,歐盟委員會於去年7月提出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並期望能透過此制度為進口商品的溫室氣體排放進行定價來平衡競爭,鼓勵歐盟以外的產業業者投入清潔生產技術。
- CBAM是全球第一個將污染定價的跨國境機制,因此除了激勵歐洲境內產業減排外,CBAM還必需要同理其他國家在發展上的需求、權利,以及對相關知識的認知情形,尤其碳定價機制對於低收入國家的影響遠比想像得來的更大。
- 為了使CBAM得以實現其遠大目標,Carbon Market Watch、E3G智庫、歐洲環境司(EEB)、世界自然基金會(WWF)及氣候行動網路(CAN)共同發表了一份聲明,提供五項建議來改進目前的CBAM提案內容。
- 五大建議如下:
- 立即且全面淘汰使CBAM與免費碳排放配額的制度結合作法。
- 將CBAM涵蓋產業擴及致所有排放量高之工業部門。
- 支援開發中國家及小島國家等脆弱度較高國家加快其碳密集部門減碳。
- 將CBAM收入用於支持歐盟以外地區氣候行動。
- 不提供出口退稅服務。
- NGO組織認為,歐盟委員會想將受到CBAM影響產業的碳排放免費配額展延至2035年的作法是不必要的,根據評估,實施CBAM並取消ETS並不會導致碳洩漏風險,且能有效增加額外減排。如果歐盟繼續提供歐洲工業免費配額或津貼,不僅無法保護境內工業發展,反而將不力於歐盟的綠色轉型,並且浪費公共資源。
- CBAM預告第一階段管制的產業僅有水泥、鋼鐵、製鋁、化肥及電力等五大碳洩漏風險最高的產業,但NGO組織認為,CBAM作為氣候政策工具,應著眼在實現最大規模的減排量,因此包含塑膠、大宗化學品等產業都應被列管;此外,為了促進制度的環境效益,CBAM應涵蓋直接與間接排放,以有效反映歐洲工業承擔的碳成本。
- 歐盟委員會先前針對實行CBAM制度可能衍生後果進行評估,承認CBAM的實施可能會對發展中國家的貿易產生負面影響,但除了莫三比克為歐盟「鋁」的主要進口國(占7.7%)外,其於國家並非歐洲的主要進口國,因此受到CBAM管制的碳排放量比例也相對較小;NGO組織認為,賦予這些脆弱性國家CBAM豁免權對碳洩漏並不會有重大影響,反而可減輕其負擔成本,如欲避免其因缺乏管制而走向碳密集發展,建議CBAM可將部分收入用於支援脆弱性國家發展減碳技術與提升氣候變遷韌性,藉以加速其減碳並增加CBAM的外交基礎。
- 目前,歐盟規劃將實施CBAM的部分收入用於償還新冠肺炎疫後復甦計劃產生債務;然而此作法與CBAM的目標並不一致,NGO組織認為應將CBAM收入完全用於支援氣候行動,並以國際氣候融資的方式提供給脆弱國家,如此一來不僅能減低外界對於CBAM是一種保護主義或財政措施的看法,還能減緩因實施CBAM而產生的反彈。
- 自CBAM提案以來,許多利害關係者不斷推動將出口退稅措施納入CBAM,且根據評估,實施CBAM確實會對歐盟的貿易產生衝擊,但NGO組織認為實施出口退稅將降低歐洲工業實際上所需負擔的碳價格,並且引導更多碳密集產業轉向出口生產,這與歐盟的氣候目標並不一致,故不建議實施。
- 目前,CBAM提案已逕付由歐洲議會及理事會討論,並將有機會進行修改,期望藉由此舉能使CBAM制度更加完善,並為國際廣泛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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