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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的新2030年氣候目標暗示可再生能源部署的加速

2020.12.04 永續發展
 
歐盟將2030年的減碳目標由40%調升至至少55%,歐盟執委會主席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2020/9/16確認了這個變動,並表示透過精密的評估,此次目標變動能夠更加確保達到巴黎協定中2050年氣候中和的最終目標。
此次的2030年目標改動將以修正案的形式加入歐洲氣候法案,儘管許多成員國滿足於現況的40%,同時也有環保團體主張減碳目標應調升至65%,歐盟表示此次訂定的目標已是目前最適合全體成員國的方案。
而在次日(2020/9/17)歐盟也針對了6,725億歐元的重建與彈性基金(Recovery and Resilience Facility)宣布了進一步規劃。此基金除了資助歐洲綠色政綱相關工作,也預計將37%的資金投入清潔技術及再生能源的相關工作中,顯示清潔能源在復甦計畫中受到非常大程度的重視。
6,725億歐元的基金中包括3,600億歐元的貸款與3,125億歐元的補助款(grants)9/17當天歐盟執委會也為成員國提供申請此基金的指引,成員國必須在20214月前提出符合歐盟政策標準的國家投資及改革計畫,且在2026開始執行。
重建與彈性基金屬於「新世代歐盟」(NextGenerationEU)強力振興計畫中最重要的一個部分,在總額7,500億歐元的重建基金中重建與彈性基金就占了6,725億歐元,除了此項基金外,其他還有歐盟反應計劃(ReactEU)、歐洲地平線計劃(Horizon Europe)等共7個獨立計畫構成此振興計畫。
2030年減碳目標的提升,意味著可再生能源使用率再提升的必要性。相關資料指出,可再生能源在電力的占比必須在2030前完成從32%上升至65%,且在總需求能源中占比需要從33%上升至38-40%才能達成新的減碳目標,而這需要約3,500億歐元的經費在2021-2030年間的投入。
 
歐盟也表示,若要確實的阻止全球氣溫上升攝氏1.5,至少需要生產450千萬瓦的離岸風電。過去歐洲風電協會(WindEurope)也表示若要達到2050年的目標,2030年前需每年增加7千萬瓦的離岸風電,在那之後更需要每年增加18千萬瓦。而截至2019年,歐洲僅設置了3.6千萬瓦的離岸風電,可說在這個方面仍須長遠的努力來達成。
針對整體能源議題的走向,歐盟能源執委西姆森(Kadri Simson)重申,石油的使用量務必在十年內降低三分之一,且使用於交通的能源中,可再生能源占比必須提升至24%,其中包括電力、生質燃料以及綠色氫能(green hydrogen)。西姆森也強調,這些做法經評估是可行的,但絕不能到最後一刻才臨時抱佛腳。
確定的修正法案內容預計在20216月,因應而生的新機制最快也要在2022年才會確立並開始施行。然而,目前已有相關機制運行當中,如歐洲再生能源融資機制(EU Renewable Energy Financing Mechanism),其為瑞典建立於希臘的太陽能計畫提供了重要的協助。

同時,歐洲對於「永續」的能源正發展更嚴格的定義,未來天然氣可能被剔除於永續能源的行列,這也表示天然氣相關的計畫將無法獲得重建與彈性基金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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