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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永續性和氣候報告準則將於2024年生效

2023.04.18 全球
2022年3月,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國際永續發展標準委員會(ISSB)發布了IFRS S2氣候相關揭露的徵求意見稿,該草案基於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工作組(TCFD)的建議,也納入了源自 SASB 基於行業的揭露要求。

ISSB今天發布公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金會 (IFRS) 的新全球永續性和氣候揭露準則將於2024年1月生效。

新的報告準則將於 2023 年第二季末發布,公司將在 2025 年開始根據準則進行披露。ISSB 表示設定 2024 年生效日期的決定,是為了回應投資者對全球企業全面揭露具一致性、可比較性永續資訊的需求。

標準發布後,ISSB將就一系列問題進行磋商,包括生物多樣性、人力資本和人權報告,以及財務報告與永續發展報告的銜接。

ISSB投票決定在S1的附錄中引用歐洲永續發展報告標準(ESRS)——ISSB的一般要求標準——作為公司在沒有特定 ISSB 標準的情況下可以考慮的指導來源,以識別指標和揭露是否滿足投資者的需求。去年12月,ISSB與歐盟委員會和EFRAG宣布,他們正在努力實現共同目標,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其標準的互相操作性,並在關鍵氣候揭露方面保持一致。鑑於有關ISSB標準的實質性內容現已最終確定,這項聯合工作目前將側重於完成兩套標準中詳細術語的最終確定。

Seneca ESG
圖片來源:Seneca ESG

ISSB 2023年2月更新
  • ISSB 暫定修改S1草案中的要求,允許編製者在識別與揭露永續性相關風險與機會時考慮「其他準則制定機構的最新聲明,其要求旨在滿足通用財務報告用戶的需求」。
  • 允許編製者在識別揭露永續性相關風險與機會時,考慮GRI 標準和歐洲永續報告標準(ESRS)。但ISSB強調,只有在沒有IFRS永續標準的情況下,才允許編製者使用。如果使用這兩個來源,編製者需要確保:

    • 根據這些來源揭露的非重要信息不會掩蓋重要訊息;
    • 根據這些來源所做的揭露訊息,不允許在不考慮IFRS S1的情況下做修改;
    • 所有揭露須滿足用戶的需求,並視重要性而定。

  • 要求IFRS S1和IFRS S2在2024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報告期間生效。
  • 允許提前採用IFRS S1和 IFRS S2,但前提是同時採用IFRS S1和IFRS S2。
  • 若提前採用IFRS S1和IFRS S2,則需要揭露事實。
  • 移除在報告財務報表的同時報告永續性相關財務揭露的要求(根據 ISSB 之前的決定)。
  • 移除揭露範圍3溫室氣體排放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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