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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盟情咨文:執委會採行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中「會員國家援助指引」的修正版

2020.12.04 其他環保相關規範
歐盟執委會採行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U ETS) 中「會員國家援助指引」的修正版,其將在20211月生效以順應新的排放交易週期(2021~2030),並取代自2012年以來採行的前一代指引;歐盟排放交易體系指引目標在減少碳洩露的風險,管理企業將生產製造移出歐盟至氣候政策較寬鬆地區的現象。此次指引的修正使歐盟會員國可以支持那些因間接排放而曝於碳洩露的風險中產業,並協助各國發展去碳化經濟。
現行的「會員國家援助指引」會在20201231日過期,同時2019年執委會所提出的歐盟綠色政綱 (European Green Deal) 也帶來了新的2050目標,故本次修正除了是為下一個EU ETS排放交易周期設定規範,也是在呼應當前的政令方向。此修正版指引有三個關鍵:
  • 補助產業與次產業的減少與調整

  1. 主產業

序號舊版指引(2013-2020) 序號修正版指引(2021-2030)
1鋁之生產1鋁之生產
2化學及肥料礦業(刪除)
3其他無機基本化學製造業2其他無機基本化學製造業
4鉛、鋅及錫之生產3鉛、鋅及錫之生產
5皮衣之製造業4皮衣之製造業
6粗鐵、鋼及鐵合金製造業5粗鐵、鋼及鐵合金製造業
7紙及紙板製造業6紙及紙板製造業
8肥料及氮合成物製造業(刪除)
9銅之生產7銅之生產
10其他有機基本化學製造業(刪除)
11棉類纖維之抽紗(刪除)
12人造纖維製造業(刪除)
13礦之開採業(刪除)
8(新增)其他非鐵金屬之生產
9(新增)石油煉製品製造業
10(新增)紙漿之生產

  1. 次產業

序號舊版指引(2013-2020) 序號修正版指引(2021-2030)
1低密度聚乙烯(LDPE)1塑膠素材之製造業
2線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2-16鐵鑄造業的所有次產業
3高密度聚乙烯(HDPE)17玻璃纖維氈
4聚丙烯(PP)18玻璃纖維薄片
5聚氯乙烯(PVC)19氫氣(工業氣體製造)
6聚碳酸酯(PC)20無機非金屬氧化合物(工業氣體製造)
7機械紙漿

此次主產業與次產業之調整,目標在鎖定最受碳洩漏風險的業者,其特徵包含受國際貿易影響大、能源成本影響大及對高價電力成本轉化能力有限、淨利率受制於國際貿易壓力、改善能源效率的可能性有限等,
  • 補償強度的減少:
為確保補償帶來的市場競爭負面效果是最低限度的,本次將間接排放成本可補償的總額限制在最多為成本的75%,由舊版的85%下修,以維持對能源效率技術的激勵。
 
  • 補償條件的設定:
主要目標是確保避免碳洩漏風險的正面效果大於干擾國內市場的負面效果,致力於最少的必要補助,補償機制須同時合乎《歐洲聯盟運作方式條約》(Treaty on the functioning of the European Union)以及EU ETS體系的條件。而受援助的產業對象及清單也需公布於易取得的管道給各歐盟會員國、歐盟執委會、業者與社會大眾。
執委會預計在2025年調整這些指引以更新電力消耗效率標竿值、二氧化碳排放的係數以及對應地區範圍。

舊版的會員國家援助指引提出了四種援助措施,而此次的修正版則縮減為兩種,分別為對間接碳排成本的補助和為使能源現代化的免費排放額度核配。

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 ETS)是透過歐盟指令Directive 2003/87/EC建立,歷年來分別透過Directive 2009/29/ECDirective (EU) 2018/410修改,目前已將體系延長至第四個周期(2021-2030)
本次修正案經過今年初歷時二個月的公眾諮詢後定案,各方的意見回饋皆發布於線上,而公眾諮詢的結果報告也有公開在網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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